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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学院附中招生章程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做好我院2017年中专招生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二、中专招生院校代码: 51011。三、学院性质及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四、办学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五、学制及专业层次:三至六年制中专及五年制高职。六、学生在校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颁发印制电子注册的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中职毕业证书(五年制高职毕业生领取高职毕业证)。六、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审定,并经由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七、学院2017年招生总计划225名,其中五年制高职计划110名。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专业学制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层次学费/年舞蹈表演五年制40小学毕业生中专8000五年一贯制40初中毕业生大专8000川剧表演四年制5小学生、初中生中专免费五年一贯制5初中毕业生大专前三年免费声乐表演三年制10初中毕业生中专8000五年一贯制10初中毕业生大专8000器乐表演三至六年制10小学生、初中生中专8000五年一贯制10初中毕业生大专8000影视表演三年制10初中毕业生中专8000五年一贯制15初中毕业生大专8000美术绘画三年制30初中毕业生中专免费五年一贯制30初中毕业生大专前三年免费杂技表演六年制10小学生中专6000注:1、住宿费:600.00元/生/年;2、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学院可依照相关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八、报名:(一)报考对象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中国公民2、三年制中专专业:年龄介于13周岁和25周岁之间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文化部和原国家教委规定的幼功类专业(舞蹈、川剧、器乐、杂技的四至六年制专业),可招收13周岁以下的初中在校生、小学生(含小学在校生和小学毕业生,下同);五年制高职只招收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3、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二)报名办法考生持如下材料直接到学院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及文化考试: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就读学校开具学籍证明函)③中考准考证复印件(报考中职层次的考生不提供此材料,报考五年制高职报名时尚未领证的可予6月底前补交),④近期一寸白色背景免冠正面头像的同底版照片两张。复印件上须考生本人每页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2017年招生报名考点:考点设置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都考点: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3月1日——4月15日4月15日重庆考点:重庆皇加教育民心校区重庆两江新区民心路510附34-35号联系人:曹静18716660698、181823677663月1日——4月22日4月22日 绵竹考点:绵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林平139902139773月1日——5月6日5月6日眉山考点:眉山市东坡区九卷十坊六号坊三楼舞+艺术培训中心联系人:丁老师:028-38289928、186289974713月1日——5月14日5月14日九、考试:(一)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学院自行组织,考试形式和内容根据专业特点确定,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学习专业的基本条件和素质。具体考试内容如下:1、舞蹈表演:面试、比例、软开度、身体素质、艺术素质、平衡、弹跳、模仿,另自备一个表演性组合。2、川剧表演:体态官能测验(目测五官、形体),演唱素质测验(自选歌曲或戏曲川剧演唱),朗诵素质测验(自选诗词或剧本道白朗诵),表演素质测验(自选体操或舞蹈动作表演),口试。3、影视表演:演唱、朗诵、试唱练耳、节奏。4、器乐表演:音阶、琶音、练习曲、乐曲、试奏、试唱、练耳。5、美术绘画:素描;色彩(画板、画笔等工具自备)。6、杂技表演:自选舞蹈、小品表演;软开度;身体素质;艺术素质;模仿;即兴考试。(一)文化考试1、三至六年制中专招生的文化考试招收小学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招收初中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考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试题由学院根据普通教育不同阶段的教学要求自行命制,组织评卷教师统一评卷。2、五年制高职招生的文化考试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各市州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十、录取规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本校专业校考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考生按“专业成绩优先”方式,文化上控制线情况下,从专业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年制高职由省招考委统一划定各市州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三至六年制中专文化成绩控制线由学院划定,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3、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依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十一、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我校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十二、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后,我院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scapi.cn)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在录取结束20天内寄发录取通知书。十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认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十四、资助政策:1、美术绘画、川剧表演专业在校中专学籍学生免除学费。2、一、二年级各专业在校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3、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入我院表演专业(川剧表演除外),在一、二年级可申请领取每人每年1200元的“教育卷”。十五、我院招生考试工作由本校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十六、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8-61718019  61718133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邮政编码:611131网   址:http:// www.scapi.cn